1#
发表于 2009-9-21 22:37:01 |显示全部楼层
抱牙子,惜你有才而短信私下联系你,希望你在写作时能了解来龙去脉避免偏听则暗,也pm你希望能msn上沟通说明
某是谁,某的id是否被你恶意谐音而做文章,联坛的人自然可以看出;拿着提供的“材料”来以所谓的勿“对号入座”来肆意影射丑化,亦可见你等的心虚
你上面91楼帖里这些无厘头来逃避事以讽刺的话,某不和你计较;
从你帖子中与书童如出一辙的拿男女话题入手的一些下作手法,已可见你的面目,只是记着,出乎尔者……

某和坛子管理方已有过沟通交流,帖子里有些地方的处理,已有所体现,在此略表谢意;对于未尽之处,持保留意见。


另,粤人、港人亦常自称是李嘉诚,无足为奇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9-21 22:43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9-21 22:49:41 |显示全部楼层
再,致看帖诸位
有请扪心自问
某人写个帖子,以“勿对号入座”为所谓的免责声明后,以汝之被人熟知的id为对象,加以谐音,然后肆意丑化,各位会作何感想?
3#
发表于 2009-9-21 22:50:42 |显示全部楼层
再,致看帖诸位(尤其是女性id)
有请扪心自问
某人写个帖子,以“勿对号入座”为所谓的免责声明后,以汝之被人熟知的id为对象,加以谐音,然后肆意丑化,而该人与汝又非故交新朋,各位会作何感想?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9-22 02:18 编辑 ]
4#
发表于 2009-9-21 22:50:52 |显示全部楼层
再,致看帖诸位
有请扪心自问
某人写个帖子,以“勿对号入座”为所谓的免责声明后,以汝之被人熟知的id为对象,加以谐音,然后肆意丑化,而该人与汝又非故交新朋,各位会作何感想?
5#
发表于 2009-9-21 22:52:36 |显示全部楼层
抱歉,网络问题,重复发帖,有请阿谢管理员或看到的版主删去93 95楼多余帖子
6#
发表于 2009-9-22 01:36:40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网络擂台联赛第一届起自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与中国文学论坛,举办地在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第2届北国论坛开始加入第三届北国论坛才第一次以擂主论坛举办该项赛事

此后擂台联赛逐步扩大影响,联都、国粹等论坛相继加入,联赛自起始就是网络论坛的公共品牌,擂主或团体总分第一的论坛举办承办下届

北国论坛取得某届比赛后,于某日突然宣布网络擂台联赛成为某学会的品牌,与网络联盟其他论坛却无商议,对这种出卖联盟论坛与联友的行为深感愤慨。
某对对联擂台联赛深有感情。与后来的社会征联相比,擂台联赛最大的优势不需要去写成拍马屁联,故而独自前往对北国论坛的行为发帖质疑,与其他任何论坛与个人俱不相干,后来方有其他联友跟帖进行支持,最后中国古典文化论坛管理员正式发帖抗议。最终北国论坛悬崖勒马,收回了这种单方面之举。



这件事的性质,打个类似比喻
中国对联论坛自己举办的比赛,后来其他几个论坛组成联盟,某日轮到A论坛主办,A论坛突然宣布比赛改名改性质并挂靠到某大膀子上,而根本未与中国对联论坛通气商议

中国对联论坛会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以上对事情的回顾,都有帖子可以查验,见下: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9-22 02:15 编辑 ]
7#
发表于 2009-9-22 01:36:43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历届擂台联赛简明资料
《第一届擂台联赛》
擂台联赛时间:2002.10.19 —— 10.31
擂主:kkyj(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评委:傅粉檀郎、点鬼簿、翩然落梅
主办单位: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参赛论坛: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中国文学论坛
参赛人数:18
擂句及要求(kkyj提供):
1、意境联(题“月亮”):
   时暗时明,只怨高天云作怪;
2、机巧联:
   得失常忧金变铁;
获奖名单:
  
1、总分
   第一名:万寿山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第二名:小    煜(中国文学论坛)
   第三名:钢铁散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2、意境联
   第一名:钢铁散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第二名:万寿山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第三名:老阎王(中国文学论坛)
               
3、机巧联
   第一名:小煜(中国文学论坛)                  
   第二名:
           梨花雨(中国文学论坛)                  
           万寿山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第三名:老阎王(中国文学论坛)

《第二届擂台联赛》
擂台联赛时间:2002.11.12 —— 11.22
擂主:万寿山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评委:fpe95、无界、罗幕轻寒
主办单位: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参赛团体: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中国文学论坛、北国网、联艺诗情茶社
参赛人数:38人
擂句及要求:(万寿山人提供)
1、意境联
   逶迤万里,跌宕千年,雄踞关山连大漠。
2、机巧联出句:
   藏头露尾野山葱(茖)
获奖名单:
1、总分:
   第一名:jmen     (北国网)
   第二名:夏 江 南 (北国网)
   第三名:心血醉人 (中国文学论坛)
2、意境联:
   第一名:
           钢铁散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小巫 (北国网)
   第二名:feisaipin(北国网)
3、机巧联:
   第一名:jmen(北国网)
   第二名:夏江南(北国网)
4、奖励
   一等奖获得者:jmen    (北国网)
   二等奖获得者:
                 夏 江 南(北国网)
                 小    巫(北国网)
                 钢铁散人(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三等奖获得者:
                 心血醉人(中国文学论坛)
                 夏 江 南(北国网)
                 feisaipin (北国网)

《第三届擂台联赛》
第三届擂台联赛时间:2002.12.1 —— 12.10
擂主:jmen (北国网 楹联论坛)
评委:钟华一先生、WWMMM、一天见、夏江南
主办单位:北国网  楹联论坛
参赛团体: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中国文学论坛、北国网、联艺诗情茶社
参赛人数:65人(有效参赛选手61人)
擂句及要求:(jmen提供)
1、意境联
   夜静风轻,梨花院落溶溶月;
2.机巧联:
   凌波赏月芙蓉醉,
获奖名单:
1、总分:
   第一名:信天游人(中国文学论坛)
   第二名:老 阎 王(中国文学论坛)
   第三名:昆山女侠(联艺诗情茶社)
2、意境联:
   第一名:信天游人  (中国文学论坛)
   第二名:钟华一先生(北国网.楹联论坛)
   第三名:半盏残茶  (中国文学论坛)
3、机巧联:
   第一名:信天游人(中国文学论坛)
   第二名:老 阎 王(中国文学论坛)
   第三名:昆山女侠(联艺诗情茶社)
4、奖励
   特等奖获得者:信天游人  (中国文学论坛)
   一等奖获得者:老 阎 王  (中国文学论坛)
   二等奖获得者:
                 昆山女侠  (联艺诗情茶社)
                 钟华一先生(北国网.楹联论坛)
   三等奖获得者:半盏残茶  (中国文学论坛)
5、表扬奖
   总分第四名:钢铁散人  (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总分第五名:吹不散眉弯(联艺诗情茶社)
   总分第六名:WWMMM     (北国网.楹联论坛)
……
---------------

以上资料,为钢铁散人亲自整理写定,网上一搜就可以搜到

任何人想歪曲都是做不到的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9-22 01:46 编辑 ]
8#
发表于 2009-9-22 01:36:46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北国论坛单方面破坏网络联盟的举动,擂台赛创办论坛之一的中国古典文化论坛,正式提出了抗议:
这个抗议帖子,仍然可以在网上搜到

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就第21届网络联盟擂台大赛与《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问题的郑重声明
2007年4月11日,对网络联友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对一直喜爱并参与擂台联赛的论坛来说也将会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记。
2007年4月11日,北国楹联艺术区以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名义发布了题为《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正式公布!》①的公告。
全国各楹联论坛、各位联友:
兹经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授权,由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即北国网楹联频道)拟定并公布《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首届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原第二十一届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的名称不再使用)即将在北国论坛揭开战幕,敬请大家关注和支持!
                                        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
中国网络楹联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在原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的基础上,由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以下简称网络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网络楹联界的最高赛事。大赛执行本《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
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
2007年4月11日

此公告一出,再结合北国楹联艺术区转发的《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②,不难看出中国楹联学会的工作步骤。
111320点,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成立。会议议题包括楹联网络赛事。
2、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将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纳入其麾下,并更名为中国网络楹联大赛
3、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授权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拟订并公布《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
4、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授权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主办首届中国网络楹联大赛

回顾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的历程,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
20021019-31日,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在其对联版块擂台赛事的基础上,邀请中国文学论坛,组成第一届擂台联赛③。
20021112-22日,第二届擂台联赛④。主办单位: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参赛团体: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中国文学论坛、北国网、联艺诗情茶社。
2002121,《第三届擂台联赛》⑤。
2002121,发布《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修改稿)》⑥,在擂台联赛的组织中,明确规定:1)擂台联赛由《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北国网楹联论坛》、《中国文学论坛》、《联艺诗情茶社》联合组织,每个联坛指定一人参加组织委员会(目前的组织委员会组成为:《北国网楹联论坛》玉竹,《中国古典文化论坛》钢铁散人,《中国文学论坛》二十四桥明月,《联艺诗情茶社》(暂由钢铁散人兼);2)擂台联赛无固定的主持单位,每届擂主所在联坛为该届擂台赛的主办单位,并担任该届擂台赛组织委员会的第一负责人。
20031月2日,发布《擂台赛联盟区》⑦,自《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北国网楹联论坛》、《中国文学论坛》、《联艺诗情茶社》之后,寂寞小站、桃花雅居、唐诗宋词、飘雪文学·妙语联珠、263对联擂台、青竹心语·对联兰亭、中华国粹网、红网论坛、紫竹书林、突围论坛·对联擂台、情网社区·对联雅座、路人社区·楹联射履先后加入。
200210191届擂台联赛起,至2006122220届擂台联赛止,参与论坛数十家,在此期间,联赛章程由最初的《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修改稿)》⑥,到18届仍在参考的《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第五稿)》⑧,19届试用新办法,同时说明“本届联赛试行以下新办法,如果效果好,由下届主办方据此修订《章程》;如果效果不好,下届主办方仍按原来的章程执行”。20届联赛公告中仅有参赛办法、评选办法、主办方确定等规定。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看出,网络联界联盟及擂台联赛是由众多参与论坛和联友在漫长的时间里付出辛苦努力而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它是一个极为开放、自由的团体和赛事,对中国对联文化的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在众多以往参与论坛与参赛联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网络联界联盟之外的某委员会发布公告时提及第二十一届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的名称不再使用,单方面宣布擂台联赛停止,并造成有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某现任版主担任委员的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宣称擂台联赛成了该委员会授权主办的网络赛事的基础这一状况。北国楹联艺术区的这种行为,对联友、对加盟论坛、对擂台联赛,都缺乏最起码的尊重。众所周知,各(对联)论坛备案后,有权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正常的交流活动,与中国楹联学会并无从属关系,在此基础上组成的网络联界联盟的活动,根本不需要某委员会进行授权,因而在擂台联盟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这种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作为宣称由自己授权主办的赛事的基础,根本就是不合理的言行。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强烈反对联赛主办论坛未经联盟同意,肆意改变擂台联赛的性质的行为。
鉴于网络联界的目前变化与形势,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作为网络联界联盟发起方之一、擂台联赛创办者之一、一直参加擂台联赛的联盟成员之一,在此郑重声明:
1、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不承认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建立于网络联盟擂台大赛基础之上的任何言行,并保留对此进行揭露批驳的权利。
2在尊重所有参加过擂台联赛的联盟论坛成员平等地位和联赛公有性质基础上, 中国古典文化论坛提请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慎重对待“第21届网络联盟擂台大赛”,但坚决反对北国论坛无视其他联盟成员的意见,单方面停止联赛,单方面改变联赛的联盟论坛所有的性质。
3、中国古典文化论坛不参与由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组织的任何赛事。
4、此声明欢迎转帖、引用,并请注明来源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中国古典文化论坛
00七年四月十六日
注:
①《中国网络楹联大赛工作章程(试行)正式公布!》
[url=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04&replyid=1729478&id=998962&page=1&skin=0&Star=1][url=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04&replyid=1729478&id=998962&page=1&skin=0&Star=1]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04&replyid=1729478&id=998962&page=1&skin=0&Star=1[/url][/url]
②《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url=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16&ID=710420&page=1][url=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16&ID=710420&page=1]http://bbs.lnd.com.cn/dispbbs.asp?boardID=116&ID=710420&page=1[/url][/url]
③《第一届擂台联赛》
[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ID=2573&page=337][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ID=2573&page=337]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ID=2573&page=337[/url][/url]
④《第二届擂台联赛》
[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1255&id=3322&skin=0][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1255&id=3322&skin=0]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1255&id=3322&skin=0[/url][/url]
⑤《第三届擂台联赛》
[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3564&id=3758&skin=0][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3564&id=3758&skin=0]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3564&id=3758&skin=0[/url][/url]
⑥《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修改稿)》
[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3512&id=3751&skin=0][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3512&id=3751&skin=0]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62&replyID=23512&id=3751&skin=0[/url][/url]
⑦《擂台赛联盟区》
[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73&replyID=28479&id=4657&skin=0][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73&replyID=28479&id=4657&skin=0]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73&replyID=28479&id=4657&skin=0[/url][/url]
[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73&replyid=30777&id=4582&skin=0][url=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73&replyid=30777&id=4582&skin=0]http://www.gudian.net/dispbbs.asp?boardid=73&replyid=30777&id=4582&skin=0[/url][/url]
⑧《网络联界联盟擂台联赛的组织章程与竞赛规则(第五稿)》
[url=http://www.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54&ID=28864][url=http://www.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54&ID=28864]http://www.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54&ID=28864[/url][/url]

附:近三届擂台联赛主办论坛与参赛论坛:
十八擂:联都论坛主办,参赛论坛共21个:中华国粹网、联都论坛、北国网、燕东文苑、汉语文学论坛、云水阁、九天联苑、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天下文坛、天涯社区、唐宋论坛、鹿鼎论坛、绿色田野论坛、中华诗词论坛、潇湘夜雨论坛、松溪阁论坛、一个人客栈、梦佳缘-诗音联盟、平凡墨心-铭竹诗社、雨中论坛、中华楹联([url=http://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54&ID=32695&page=1][url=http://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54&ID=32695&page=1]http://china-liandu.com/dispbbs.asp?boardID=154&ID=32695&page=1[/url][/url]
十九擂,中华国粹网与中国古典文化论坛联合主办,参赛单位20个:国风联盟、天下文坛、古典论坛、诗文天下论坛、草堂文学论坛、九天联苑、铸剑论坛、中华诗词论坛、中华国粹网、燕东论坛、梦佳缘论坛、九阳文学论坛作品、联都论坛、绿色田野论坛、云水阁论坛、诗音论坛、中国文友论坛、烹泉香舍、上邪论坛、天下联院和个人名义参赛者([url=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322&ID=40896&page=1][url=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322&ID=40896&page=1]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322&ID=40896&page=1[/url][/url]
二十擂:云水阁主办,除此之外,参赛单位14个:
漫天雪论坛、国风论坛、天下文坛、忘忧草论坛、中国古典文化论坛、北国网楹联艺术区(北国论坛)、潇湘夜雨论坛、联都论坛、四海逍遥旅游网对联天地、中华国粹网、九天联苑、红八哥文学论坛、中华诗词论坛、东北论坛对联诗词艺苑([url=http://218.88.178.60/fjlx/bbs/dispbbs.asp?boardid=1026&replyid=77783&id=8900&page=1&skin=0&Star=1][url=http://218.88.178.60/fjlx/bbs/dispbbs.asp?boardid=1026&replyid=77783&id=8900&page=1&skin=0&Star=1]http://218.88.178.60/fjlx/bbs/dispbbs.asp?boardid=1026&replyid=77783&id=8900&page=1&skin=0&Star=1[/url][/url]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9-22 01:49 编辑 ]
9#
发表于 2009-9-22 01:51:38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帖中关键语句: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看出,网络联界联盟及擂台联赛是由众多参与论坛和联友在漫长的时间里付出辛苦努力而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它是一个极为开放、自由的团体和赛事,对中国对联文化的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在众多以往参与论坛与参赛联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网络联界联盟之外的某委员会发布公告时提及“原‘第二十一届网络联盟擂台大赛’的名称不再使用”,单方面宣布擂台联赛停止,并造成有北国论坛楹联艺术区某现任版主担任委员的中国楹联学会网络委员会宣称擂台联赛成了该委员会授权主办的网络赛事的基础这一状况。北国楹联艺术区的这种行为,对联友、对加盟论坛、对擂台联赛,都缺乏最起码的尊重。众所周知,各(对联)论坛备案后,有权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正常的交流活动,与中国楹联学会并无从属关系,在此基础上组成的网络联界联盟的活动,根本不需要某委员会进行授权,因而在擂台联盟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这种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作为宣称由自己授权主办的赛事的“基础”,根本就是不合理的言行。
10#
发表于 2009-9-22 02:24:06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牙子 于 2009-9-21 21:00 发表
這些短信看得老夫一頭霧水,根據這位“光明左使”的要求,老夫公開自己身份:
peter lee,男,51歲,潮陽人,世界漢詩協會會員,香港養和醫院泌尿外科工作。 MSN:baoyazi@hotmail.com。老夫不大上網,此書資料由協會中的一位老友提供,老夫常同其飲咖啡、品苦丁茶,聊些日下世風,順便幫手整理髮貼。


这位“老友”提供的“此书资料”可对得起上述某提供的资料?

所展现的“日下世风”,孰是孰非、谁黑谁白,对比体现得如何?
既然你在msn说了自己上网较少,想找你这位“老友”再了解,这笔触还要继续,继续在这里开帖
看下你继续的这章,上面这桩事的起源之别,相差何大?公允何在?

后面还有部分话,给你短信,望你三思,尽快纠偏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9-22 03:11 编辑 ]
11#
发表于 2009-10-4 22:22:50 |显示全部楼层
本主题由 阿谢 于 2009-10-4 20:12 提升  

一行人愤愤然离开北国,一路上大骂怀抱昆仑是汉奸,为了表示对北国的决策不满,一干牛人们回到槐树庄,支开安得错,商议借助李谋财的银子,举办一个更为盛大的全球性的国学比赛活动。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
来,某来回帖,当日事件可摆上台来,看看某些人的表现
12#
发表于 2009-10-4 22:39:50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第一个关键帖子,关于纳兰狗剩的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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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狗剩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纳兰狗剩 当前离线

UID112 帖子194 精华2 积分3450 阅读权限100 在线时间1 小时 注册时间2005-6-9 最后登录2009-9-10  
村委委员


58#  发表于 2007-6-15 00:0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懂茶 也不很好茶 但是看到那奖品竟然拍到5200一斤 未免动火 遂一气递交整整十联 妄图来个广种薄收 不料复选一出 只得一联幸存 余者皆遭毒手  而那劫后余生的一联 我瞧也是凶多吉少 势将呜呼哀哉 此真属惨绝人寰 良可恸也!

若问我服气不服气 我得说 我既不服 但也服

我不服 是因为开评之前 我就自认起码有两组六联可以进复赛 总分前三多半跑不了我的一杯羹 即便现在结局已经摆在面前 我还是这样认为

但我为何又服气呢?因为我自问不逊于人 即使评委团 也难说一定高我多少   故 评委对我的联评价高 未必可喜 评委对我的联评价低 我也未必认同 我参与比赛 就是把自己的联交给评委 只要他们与我意趣相合就行了 具体到各人的看法尺度 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 譬如嫁女儿 我所要做的 是为女儿挑个好婆家 但不幻想婆家完全象我一样的认识、对待她

所以 对于出题的意趣、评判的取向显然与我不一致的赛事 我不去涉足 我怎么能容许不相干的人对我的联品头品足呢? 而我认可了的 我就把联交出去 评委怎么评已经不必我操心 即使我认为评价低了 也不至辱没我联

http://www.yingbeifang.com/viewt ... page%3D1&page=2
13#
发表于 2009-10-4 22:49:28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比赛出资人麻花鞭子李有财写的比赛总结,其中对于获奖人选,除了一id“对联博士帽”外,都确认非来自槐花的人,而这个博士帽既然是总分第三,就绝非只有一联幸存的纳兰狗剩了
为什么要突出一下这个?就因为某人抱定“内定”一念,煽风点火起来

http://www.yingbeifang.com/viewt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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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花公社第一届联赛总结报告
联赛基本上已告尾声。目前,除对联博士帽先生以外,其余7位获奖者已将联系方式以短消息形式传给本人。下面,我将名单整理出来,请评委们和获奖者做个对照,帮忙审核是否有误。


一等奖:来者(联系方式全)



二等奖:金刀驸马(联系方式全)



三等奖:对联博士帽(拒领)



单项奖:



1.胡高哲(缺电话号码)



2.儒夫子(联系方式全)



3.晓岚同里(联系方式全)



参与奖:



1.  湖边蓝蓝(联系方式全)



2.  风神独立(联系方式全)



花絮奖:



暂缺---------建议方式:能否由评委们自发索取







本次联赛乃公社首次主办,从大赛组织经验来看,我们还有很多不足,当然这是在所难免的,毕竟大家都是头一次,而且操办的比较仓促;以及组委的个性也是比较散漫,因为评委们基本上都是公社的原班人马,而这个公社成立以来就是收容这些孤魂野鬼的。必须承认的是,我们先前是有点游戏态度,但在接下来的举办过程中,大家都是非常认真的。林看云、梨花、落霞、青衫以及阿错狗狗们等(还有些老友就不一一提及了)非常的热情,他们对联赛的重视程度能令参赛者出乎意料的增多而导致具有葛朗苔秉性的李有财们增加奖品及扩大奖项范围,由此可见一斑。另外,评委们的热情加盟为本次联赛增添了许多光彩,他们任劳任怨不辞辛苦没有任何索求,令本人感动不已。在此,本人再次代表冤大头们向诸位致以崇高的革命精力,这个敬礼是由衷的,发自内心的。



联赛结束,经验要总结,以便为下次联赛的准备打好基础;错误也要反省,以免再度发生。内部的总结,自己关起门来互殴没事,外部的反应,我们就必须认真对待了。



从目前获悉的外界反应来看,对联赛的不满主要是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                评判标准产生的误解: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表示道歉,因为组织经验的不足而导致对执行标准阐述得不详细,引起歧义。但定下来的标准,既然执行下去了,是无法修改的。法律都还有漏洞,一些不足之处只能待到下次比赛来整改了。



2、                比赛的公正性:有人怀疑本次比赛有内定成分。这里,不需要别人来证明,作为奖品的出资人------冤大头我,可以用人格来担保了。首先,公社里的基本上每天都集中在群里胡侃,从感情来说,开口要个一斤半斤的茶根本没什么,要内定不须从联赛下手;其次,从我看到的获奖名单以及收到的奖品邮寄联络短信来看,除了晓岚同里在天涯雅座有所接触过,以及和来者近期在某群里聊过几句以外,其余都不是我认识的人,而且,没有一个是槐花公社出来的。(其中对联博士帽因身份不明不敢肯定)







不管怎么说,这次联赛算是办完了,有什么遗憾可以等到下次联赛再说了。从我的角度来说,走出了第一步,就必须走下去,不想半途而废。以后,我们还可以不定期地举办捐助山区贫困儿童入学的联赛,这样,就更有意义了。当然,这需要更多的人的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
14#
发表于 2009-10-4 23:14:42 |显示全部楼层
槐花公社举办赛事,虽然起因有热闹的成分,但在评选上评委却不敢轻易糊弄,对选手的质疑,也首先是认真回答

下面这个帖子是关键起因,请注意帖子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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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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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7-6-12 00:36 | 只看该作者
请教一下:

54号  
淡雅著人思陆羽;   
清香领梦到洪洞。

70号  
根扎安溪珍夜雨;  
身离洪洞怨秋风。(古声)  
说明:安溪号茶都,特产乌龙茶。明代洪洞县大槐树下涌动着移民潮。  

这个洞到底应该读什么?为什么新华字典里面找不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13 3:58:04编辑过]

-------------
地址:http://www.yingbeifang.com/viewthread.php?tid=4752&extra=page%3D1&page=4
15#
发表于 2009-10-4 23:32:20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注意下上面那个帖子的发表时间是12日零点以后,其中经历过最低2次的编辑。

12日2点前后,评委在槐花群里公开交流意见后由评委负责人作了正式回答,同时也必须指出:“水儿”当时隐身在群。回答的内容如下:

大肠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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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07-6-12 03:2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这个,啊~~~~~~初评确实有几个违律或重字的作品未被发现,我代表评委会向大家表示歉意。错误不会入终评的,请各位拭目以待:)关于“洪洞”,因为尚未展开讨论,我现在说的只能代表自己的意思:《现代汉语词典》固然是唯一权威的今音词典,但地名异音的问题从未解决过。按我个人的意思来说,“洞”字无论今音古音,为地名时作平声应属无疑。但这问题仍有待评委们商榷,并以多数意见为准。
--------------------------


地址同上,上一质疑帖子是128楼,这一质疑帖子是130楼
16#
发表于 2009-10-4 23:37:21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在事情过后的回忆录中是如此说的,地址: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42454.shtml

   这次的事情经过也很简单,我和香港的萤火虫在见过一次面后成过好友,于是二个相约在一起玩,她常在心情车站玩,可是我却打不开那网站,我常常在中楹槐花玩,她就常常过来陪我一起玩对联,我准备开始跟她学诗钟。正好槐花举办全球性对联比赛,我请她把比赛的贴子转到车站,她很热心很义气,不但转了比赛的贴子到车站,还把车站那边应征的联转回到槐花来了,我和她也一起参加了这次比赛,总之大家都是热心参加并希望槐花的比赛办得好好的。我本人是第一次参加对联比赛,发了贴子后就忘记了。大约是6月10号的样子,萤火虫QQ上和我说,大概意思是一起到槐花发贴去凑热闹增点人气,反正大家都是阿错的好朋友,我也赞同这想法。刚好她的三联有二联入了围,有一联没有入围,她要去开玩笑问一下评委,我本不是爱热闹人,再说也是最后一个赶上参加比赛的,我自己的联都出律了,我那水平当然入不了围啦,这有什么好说的,就去看了看没有发贴。她第二次又开玩笑说一起来嚷嚷,并复制一联问我洪洞县的“洞”是平还是仄,这联是:
    54号
    淡雅着人思陆羽;
    清香领梦到洪洞。
    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就翻新华字典查,只有仄音,又问了几个QQ上联友,有的也说是仄,我也以为是仄。
    她发贴子:
    “严重支持40楼及66楼的言论!不切题的还叫什么诗钟!强烈bs73楼的主观愿望说法!支持哈哈公、探花郎等一干人打到评委家去!哈哈。。。 想问一下:如上片用典,下片没用典的所谓「跛脚钟」,即废钟!是否也可以入围呢?
    54号
    淡雅着人思陆羽;
    清香领梦到洪洞。
    这个「洞」算不算出律呢?说不定有另类的音律。郑重声明:这个是对事不对人,不知是谁的,请海涵!: )”,
    
    之后,我于6月11日晚也发了一个贴子问那个字怎么读:“请教一下:
    54号
    淡雅著人思陆羽;
    清香领梦到洪洞。
    70号
    根扎安溪珍夜雨;
    身离洪洞怨秋风。(古声)
    说明:安溪号茶都,特产乌龙茶。明代洪洞县大槐树下涌动着移民潮。
    这个洞到底应该读什么?为什么新华字典里面找不到?”,
    
    这个贴子为什么10号当时没有发到11号晚才发,我是因为怕自己不会说话用词不当影响比赛之事,中间在QQ上请教了光明左使其人,他告诉我在用作洪洞县名时读tong是平,从这我也多认得了一个字,他让我把54号和70号一并贴出来,并告诉我70号是狗狗的,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一下这个字。我也一一照办了。然后就是闲聊,光明左使很关心地询问我们为什么要发贴,以及发贴的是什么想法,我也一一告诉了他大家只是开开玩笑的热闹意思,他当时也没说什么,本来这事也没什么,我后面还跟了一贴顺便想和狗狗开个玩笑,我以前为帮朋友的事去请狗狗帮过那个朋友一个忙,一直欠他一个人情,狗狗这人是个君子,平时也喜欢开玩笑,我想和他开开玩笑也没什么的。

……
17#
发表于 2009-10-4 23:56:56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月后,本人经朋友提示才看到上一帖,于是在线进行了回顾(地址同上):

作者:世路如今已看惯 回复日期:2007-8-24 15:38:57    
  本人是帖子所涉及的当事人光明左使,既然楼主这么辛苦的转了两三次帖,那么也来对事情进行一番说明。虽然时间晚了点,也勉强算是为自己辩护一下吧。
  事情的经过:
  1,起因,槐花公社举办一次对联比赛,大肠世家是主负责评委。本人和帖子中涉及的另一人纳兰狗剩,负责协调。作为比赛,无论是组织者还是评委,最不愿意收到的是暗箱操作的指责。
  2,12日晚左右,看到一个名叫水儿的id发帖有不公的指责,而我知道这是本帖子作者(为方便,称之为“月某”吧)的马甲,由于平时在群里比较熟悉,感到很意外她的指责,于是就在qq私下询问怎么回事,月某的说法是萤火虫和另外一人和她的看法是到公社上去活跃活跃气氛,“闹”一“闹”,于是也就没当回事,并在qq下指出,初选里出现的两处“洪洞”,是不同的平仄读音,这样属于“自相矛盾”,质疑起来才有力,于是水儿就编辑了帖子。
  地址:http://www.yingbeifang.com/dispb ... p;skin=0&Star=7。129楼。
  这在月某的这个帖子里也可以证实。不过,需要更正一下的是,我不是参赛联的整理者,又在论坛上不担任斑竹管理员之类的职务(狗剩和我正因为这一点,才被邀请为协调公共关系),那些参赛作品的作者是谁,我根本不知道,所谓我提供说70号是狗狗的这个说法,月某记忆有误。而且,这个帖子实际是12日凌晨所发。
  
  3,12日凌晨2点前后这一段时间里,大肠世家和这一题的实际评选人雨某,在群里讨论过为什么会出现平仄不同的读音,以及该如何答复,并把自己的答复意见在群里公开征求了意见——这个时候月某也在群里,不过一直未发表意见。于是在12日 3:28:09,大肠世家在论坛上把群里征询意见的答复帖到了论坛上。帖子就在上面地址的下一楼。
  
18#
发表于 2009-10-4 23:56:59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论坛服务器与框架等的变动,天涯帖子里的地址现已不可见,现地址即111楼所列地址:http://www.yingbeifang.com/viewthread.php?tid=4752&extra=page%3D1&page=4,即水儿的质疑帖
天涯帖中“2,12日晚左右”这一细节,当时是在线所写,应为12日凌晨——即水儿所说的“11号晚”,生活中人们在当日夜半过后仍然习惯视之为“当日晚”,而我在查帖子时注意了是12日,日期注意准确了,而时间段仍然习惯称之为“晚”,应为“12日凌晨”
时间上虽然陈述有疏漏,但事件的关键是——对比水儿天涯帖子,可以看出,70号参赛帖的仄声“洞”之例,是我告诉水儿一起写上的——为什么要告诉她写上这个?原因是先知道她写质疑帖的原因是去热闹一下,于是也同样想热闹下,就专门跑去看了下初选帖而找出70号例子,作为“自相矛盾”的例子提供给水儿的。
这里得再次强调,任何一道入选题,它的作者我并不知道,也没有任何论坛权力去知道

因而,事件的顺序是:
1,水儿先听某人的话,去游戏热闹一下,发质疑帖
2,我看到了,了解了原因
3,出于同样的原因——游戏热闹下,于是找了另一个例子70号,提供给水儿
4,水儿编辑帖子
5,评委会成员中人见到帖子后,在群里交流后并在论坛上公开回答——他们并不知道水儿其实是群中人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10-5 00:45 编辑 ]
19#
发表于 2009-10-5 00:48:18 |显示全部楼层
随后的事情经过是:

作者:世路如今已看惯 回复日期:2007-8-24 15:39:51    
  4,6月12日晚11点多,萤火虫在论坛上又以129楼的“证据”公开指责评委们内定。大概在12点前后,月某找到我,并提供了萤火虫的聊天记录给我看,这时我还没当回事,大概意见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随她去吧。但心里仍然有一丝不快,觉得萤火虫本来以内定怀疑论来看论坛的比赛,却在月某这里说是闹着玩,等于让月某也成了工具,顺带上连我也被利用上了。
  5,在闲聊中,月某表达了对大肠世家的不满,说他的回复带有“官腔”,想去回个帖讽刺一番。我的回应是,当时大肠在群里征询意见,你也看见了,不应这么做。在劝说过程中,月某的理由是大肠骂过她,尽管也道歉了,但她就是看着不爽,我的回应是,你这么做,实际上也和萤火虫一样,本来说是“玩”的,却当真了,顺着她说的要回帖,就说了一句“用马甲揪积怨,有意思么”。她留下了一句话,意思是你不必再说了,“我”看他不爽,不回帖,也不愿意再多搭理他(大意)。
  “我把对萤火虫看起来对内定这事类似很认真并已发了贴的担心及感觉都和他说了,包括我说了一句:不喜欢大肠的官腔,想去回个贴子但是没有回,同时我也说明自己的观点:“我闹着玩可以,要认真就没这必要了”,光明左使说要是我去回贴子就是用马甲揪积怨,我想那当然就不去回了,只是觉得他的话根本没有可以用来说服萤火虫的一丁点内容,反而觉得他前面的话类似关心却在套我的话,后面的话就有些偏激,有倒打一把之嫌,我想哪有他这样说话和处理事情的呢? ”
  这是月某在本帖子中的描述,可以互相印证。不过需要更正的是,她们发帖子的原因,她早已说了,而且萤火虫的内定论也是她自己来跟我解释的,而不是我先套她的话。“要是我去回贴子就是用马甲揪积怨”这句话,她也承认了我说的是假如她去回帖讽刺大肠的官腔才是用马甲揪积怨,而不是说她的帖子是在用马甲揪积怨(这里的强调,在后面就可以明白了)。而所谓的马甲,因为“水儿”这个id,知道是月某的很少。至于萤火虫相信不相信我说的话,这时我根本未在意。
  至于月某的这部分陈述“12号半夜时分,那时候群里对她这个贴子的事很大反响,光明左使等也包括老财MM都特别激动……”,不确,至于群里当时的事,包括月某和我这里的私下聊天,我一直还在和群里一位朋友在tom下棋,根本没在意,这一点可以由这位朋友作证,也可以去tom对弈里查njtcli的6月12、13日对弈记录。从槐花公社帖子记录来看,萤火虫12日晚的帖子发后,在0点之后,比赛赞助人麻花鞭子、初评人雨某和月某提到的“老财mm”(公社用的是映焙坊)在论坛上因为不能接受萤火虫的指责进行了反击。http://www.yingbeifang.com/dispb ... p;skin=0&Star=8,第148、149、150楼。其中,老财mm平日并不怎么参与事务,应该是当时就编辑了帖子,而麻花和雨某的帖子,从月某的陈述来看,是月某要求阿错编辑了萤火虫、麻花、雨某的帖子,时间在2点之后,这个点是阿错的平素上网时间。——而阿错的编辑帖子,后来又引起了萤火虫的不满。
  6,13日凌晨两点左右,阿错在群里自己提起这件事,说萤火虫的帖子有人跟他说了(至于是谁,他也没说,谁也没问)是闹着玩的,没什么。这时我棋已下完,回到群里,见他自己提起这件事,就提醒了一句,“人心隔肚皮”,别人说的,未必是真实。说这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是谁跟阿错说的情况,所以提醒的话,也未指向月某或萤火虫或任何人。(从月某的自陈来看,这个提醒的人,应该是月某,而且她在已知萤火虫当真的情况下,仍然给阿错的理由是“闹着玩”。)月某当时就在群里对我进行指责,仍然辩解说萤火虫是闹着玩的,而我的感受是:你还在受人蒙蔽,也同时在有意识的包庇一个、蒙蔽另一个。月某就qq私下告诉我说要拉黑我,和我绝交,我给她的回复仍然是:希望你不要被人利用了。随即月某退出该群,事情也在群里暂告一段落。从月某这个帖子来看,她直到写这个帖子,仍然认为我不能证明比赛并非“内定”,所以,明知萤火虫是以内定来“有罪推定”,却仍然把萤火虫的行为认为是“闹着玩”的,却不顾萤火虫的指责是不是对其他人的伤害。
  
20#
发表于 2009-10-5 01:19:30 |显示全部楼层
116楼所涉这位“萤火虫”的帖子地址,现为http://www.yingbeifang.com/viewt ... page%3D1&page=5

为了把上一帖看得更清楚,不妨录来:

萤火虫
社员都是向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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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07-6-12 22:5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飘萍浪子在2007-6-11 22:13:55的发言:

[em02]为什么打到我?我们是一伙的么~

打到小黑屋

来得正好!新愁旧恨一起算!严重鄙视浪子!打倒浪子![em02][em02][em02]
----------142楼--------------------------

   143#  发表于 2007-6-12 23:03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雨里烟村在2007-6-12 14:09:42的发言:
再次露面陪领导接受公众的批评
QUOTE:
[em01][em01][em01]
虫子,错大爷要来青山山看你,这地址偶删除了
[此贴子已经被阿错于2007-6-13 2:13:30编辑过]

---------143楼,注意“阿错”的编辑时间-------------------------------

麻花鞭子
村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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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委员


144#  发表于 2007-6-12 23:06 | 只看该作者 几斤破茶叶错大爷你当什么好宝贝,


嘿嘿,偶没比赛,私下寄来


[此贴子已经被阿错于2007-6-13 2:14:42编辑过]


由于被阿错编辑,帖子内容实际写了什么,原文字句到底如何,直到现在某也不知道,也无意知道,但从上面公社地址可以看出,原来这位虫某的帖子,3分钟后比赛出资人麻花鞭子(即李有财)就回了帖,平日嘻哈的他,这回帖也被阿错编辑,可以推断肯定被虫某帖子引发了真火——实际虫某倒是引用的评委雨里烟村的帖子,应该是针对评委。

至于后面虫某和老财、烟村、老财mm的帖子,语气肯定都有所不善,以致都被“水儿”为了息事宁人而私下找阿错编辑掉了

现在回头来看,这位“水儿”,绝非有意惹事,而是想尽力维护她所认同的“游戏热闹下”的本意,但奈何也是“人心隔肚皮”,并不知有人却当真了,反过来把阿错不该编辑她的帖子又责备一通
21#
发表于 2009-10-5 01:49:48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可以称之为“内定说事件”

这一事件开始时,我正在下棋,水儿本人找我来,也并未当回事,觉得事实是最好的回答,包括当时论坛上的回帖交锋亦无得以闻

这位“水儿”所说的:“12号半夜时分,那时候群里对她这个贴子的事很大反响,光明左使等也包括老财MM都特别激动,我也想她这贴子好象影响比较大了哦,刚好看到阿错上线了,就请他帮忙去修改一下萤火虫的贴子”,

根本就不符合事实,时间上也有误导之处,11点刚过,虫某发帖指责,“那时候群里对她这个贴子的事很大反响”,“也包括老财MM都特别激动”,引起论坛上的反驳,然后这位“水儿”才在qq上找我谈起这事,如果我早已“特别激动”了,哪有“然后就是再次闲聊”的平静?当时一边忙着下棋,一边回应和水儿的qq私聊,论坛和群里都根本未在意

我真正知道这件风波且在群里作出反应时,已是2点多的事了,也是阿错引起话头,我加以提醒,提防人心肚皮之语,具体经过见116楼的“6”中回顾。

 所谓“然后我们在群里聊天,看到光明左使还在不依不饶的一直说萤火虫,弄得群里的人也跟着都有些情绪”,看清楚本帖3、4自然段,自然可以看出这个“还在不依不饶”,根本就是在混淆事实。

但这一毫无事实根据的先以“玩闹”引人下水,然后把毫无事实根据的“内定”作为武器,认真的加以指责,反而变成了这位“水儿”和我的矛盾;对这种对着自己说一套、在外面做又一套的所谓“讲义气”的朋友,这位“水儿”自己被当作了工具,为了极力想圆拢说法又害了自己私下求助的朋友
22#
发表于 2009-10-5 02:06:03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的是,我们之间发生矛盾的是“内定说”事件,我所不能认同的也是她在明知某人是真的认为内定,她还告诉另外的朋友是玩闹。
但这位“水儿”后来在论坛上向我发难,以及后来进群和我对质的,却不是内定说事件,而是另外一件事,先看“水儿”的指责:

“2007年6月19号,是中国的传统端午节,我回来赶上夜班,晚上上了QQ有好友留言给我,大约意思是说我怨恨评委,发贴子攻击槐花,说大家在群里都这样说,这下我可晕了,我第一个想问的就是光明左使其人,但QQ却被我删除了,个人的事我不想麻烦别人,我当时没多想,就论坛上发贴子给他说明我的ID号发的470多个贴子真的无一对谁不敬的,不信的话可请大家一个个审查。如果我有一贴不对,我情原再认罚5000贴来灌水。但是其人回贴就让人看了相当不舒服了。 ”

地址: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42454.shtml


-----------

她当时在槐花公社所发帖子是:

发表于 2007-6-19 08:17 | 只看该作者 本人申请在此注销此ID!QQ也不回群!除非光明左使先生给我个说法!

本人既不是凤凰也不是草鸡,本人退群是因受了天大的委屈,本人在槐花玩,有特别亲密的朋友,也有敬而远之的朋友,在公社至发这个贴子为止,约474贴,但无一贴对任何朋友不敬,请大家帮忙逐贴一一审核一下,如果本人有一贴如光明左使先生所言的:“用此马甲揪积怨”,如果有,请指出来,本人愿意再继续灌水5000贴以示受罚,如果无,请左使先生给我道歉,并自己认罚在此灌水吧!

---------------
http://www.yingbeifang.com/viewthread.php?tid=4797&extra=page%3D1
23#
发表于 2009-10-5 02:24:31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日看到后,某的回帖是:

29#  发表于 2007-6-19 09:50 | 只看该作者
哦,我希望楼上的某位,把前后的对话都给帖出来,这样,让人看清前因后果,别冷不丁冒出私下聊天的一句话弄到公共论坛上成了我的“罪证”。这样,你要个“说法”才显得证据确凿:)

至于“用此马甲揪积怨”的那句话,我还请这位受了天大委屈的ID说清楚这句话本身是在qq里还是在qq群里说的。把这个证据给清楚了,让大家再看清槐花群有多么对不起你,让你连槐花都怪罪上了:)

顺便说一句,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在群空间里从6月13日第21页看起。

---------以上为第1个回帖---------------------


30#  发表于 2007-6-19 10:01 | 只看该作者
另,我希望你把qq的私下聊天帖出来。

如果尊驾还要“说法”的话,我也不介意把来龙去脉都公布于论坛上,也“请大家帮忙逐贴一一审核一下”。

-------以上为第2个回帖---------------------


随后就是19日夜在群里聊天组里的公开对质,至20日0点,话已说开,某即回帖加以说明:



发表于 2007-6-20 00:21 | 只看该作者
槐花群里已经把相关证据都已公开。

至于我说用马甲揪积怨,是因为某人心里不爽,说看某评委的正面答复不爽(而这答复,是该评委在群里还公开征询过意见的),说想回帖讽刺几句——至于不爽的原因,是因为该评委过去曾经在群里骂过某人(某人自己也承认他道歉过了,但由于一些原因,就是看着不爽)

到这里,本来是劝解,在这件事上也就几句话,说这样看待评委是对该评委不公平,一码归一码,骂人是错,但那个回帖最起码没有什么过错。当时的评价是:这样是心态有积怨;针对前面她说想回帖讽刺的话(一直也是在说不需要也不应该这么回帖),紧跟着前面的评价说了句“你用马甲揪积怨,有意思么?”

某人当时的回复是:“我不会在任何场所中对这个人显示出认可,你也不用多说了,总之,这人在我心目中人品有问题,我不说话就是 ”

这个话题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因其他事件的不同意见,于是告诉我把我拉黑了。呵,那也没什么。

好了,现在又在论坛里公开发作起来,那么:

请注意,说用马甲揪积怨,只是针对某人说到的想要回帖讽刺“官腔”。

而和论坛上其他的任何一个回帖都无关系;如果对这句话不能接受,自可把前后语境说出,进行抨击,而不必把474个都牵涉上,好像我一笔抹黑所有的帖子似的;

这句话,本身只是在qq里私聊中的直言,在槐花群也好、在槐花公社也好,在该人退出槐花群前,并无一字提及,如果某人对我的这个直言批评难以接受,自可和我在qq上说个清楚明白,和槐花群何干?何论坛何干? 拿注销id和不回群来做文章,难道在槐花群和论坛给某人造成了恶劣影响??

至于说她想回帖讽刺是属于拿马甲揪积怨,请问,这个评价本身,有何过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0 0:25:09编辑过]


------------随后又发1帖----------------

36#  发表于 2007-6-20 01:4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话题已经在群内组织说开,见证人有杨柳困、纳兰狗剩、大肠世家等。

本来是私下的不同意见,结果弄到公社、群都吵嚷不安,深表遗憾和歉意。希望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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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说法的另一当事人“水儿”的跟帖如下:

37#  发表于 2007-6-20 02:33 | 只看该作者
世间本无事。。唉!

所有话题和私聊记录大家也见到了,本人问心无愧,只是交友不慎,因个人的意见打扰了槐花宁静,非常惭愧,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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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帖,是群内对质后在论坛上的公开说法,围绕所谓我说水儿对某评委怀有“私怨”的说法,而通过对质,这样的话,根本就属于她自己所说的“世间本无事。。”
24#
发表于 2009-10-5 02:24:36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某以为,话说开了,论坛上也公开发帖说明了,事情已经过去了,误会也好,不痛快也好,说开了不就了了么
没想到的是,这位“水儿”小姐,在她的qq空间里先长篇大记录——这也没什么,把事情如实记录,也可以啊,想不到的是,记录起来确实事件的发生先后上、事件对质后的共识上,都不尊重,6月26日并由某些人加以传播出去,而传播却偏偏避开事件的发生地——槐花公社

地址: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42454.shtml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10-5 02:33 编辑 ]
25#
发表于 2009-10-5 02:36:09 |显示全部楼层
8月末某对“私怨说”的回顾如下:

作者:世路如今已看惯 回复日期:2007-8-24 15:46:56    
  7,6月19日8点多,水儿突然在槐花公社,指责我说的那句“用马甲揪积怨”的话。当时感到很奇怪,月某和我在群里闹翻的原因是因为萤火虫事件,现在却拿这句话来做文章。而这句话,本身是qq私聊,而我也未曾在群里一言提及——即使如月某陈述是有人告诉了她如何如何,那无论如何,也和这句话无关,也扯不上这句话来指责我呀。
  并且,很重要的是,我那句话只针对她说想回大肠世家的“官腔”(前面已有强调),和她的其余帖子无一丝干系,她却和474帖纠缠到一起。
  地址:
  http://www.yingbeifang.com/dispb ... mp;star=2&page= 第26楼。
  
  8,我的回复是,希望提出指责的,把前后对话都帖出来,别拿私下聊天的某一句话断章取义来给我套罪名,希望她把我的“罪状”前后语境给出,公布这句话前后的聊天记录。如果仍然要说法的话,我也不介意由我来公布。地址在上面地址的29、30楼
  可以对比着看,月某口口声声指责我不该公布私下聊天记录,然而她却是以私下聊天记录中的话来给我套罪名,无语三分钟……
26#
发表于 2009-10-5 02:41:48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对对她帖子中对对质当晚的不实陈述加以辩正,补充一点是回帖中第一自然段是引用的“水儿”的话:

作者:世路如今已看惯 回复日期:2007-8-24 16:04:56    
  晚上李天要我和萤火虫加回群里,和光明左使互相说个清楚,于是我就听朋友的话加进去了,进去后也是直接问他本人凭什么那么说我,他根本不来征得我的同意,却去征求大肠的同意后,就把我和他的私人聊天记录发出来示众,里面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我说过的:我不喜欢大肠,就这句话,他推测出我因之可能会攻击槐花,为了显示他自己是多么的聪明和高明,为了显示他的推测逻辑是如何的高明,他以这句话为把柄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个人的隐私话成了他攻击我的唯一的武器,他歪曲事实,把不是一天的私人聊天对话混在一起误导大家,群里的大肠更是在一旁边污言秽语骂我,二个男人侮辱一个女子,我一直不理大肠的下流话,给光明左使回话:以小人之心猜测别人,出卖朋友,把根本没有发生的事说成是事实诬谄我!我也说不过这二个男人,特别是那个联圣大肠的话不堪入目,李天要我骂他们,可是我又不会骂人,而这时候光明左使也说要我继续骂,我根本从没骂他他为什么这样泼脏水给我呢?再说也是他们在骂我而我只是和他们论理啊,这世道是非黑白也没有了,我忍无可忍,只有回敬他们:二个小男人!之后狗狗把我踢了出去又拉进来,光明左使要我滚,大肠继续说下流话,杨柳困又拉我进小组里,但我真的说不过他们,我也不想再和这种人多说一个字,虽然我一直只和光明左使一个人讲道理,我说推测并不等于事实,我说我绝对不会那么做,我问他为什么把没有发生的事当真有这回事来诬陷我,简直太不择手段了吧,而光明左使一边阴阳怪气地说你以为你是圣女你冤比窦娥又怎么样你到处喊冤看有没有能信你等等人身攻击的无聊的话,大肠在旁边的的下流话也没一个人出来说说他,这二人相当过份了!这时槐花一管理总结出推测有理,但还是说推测并不等于事实,另一大肠粉丝管理则总结出我是在不利于槐花公社,而且这时候萤火虫好友上也在说她那个说槐花比赛有内定的贴子本无什么,认为我和阿错不应该修改她的贴子,问是不是他们自己心里有鬼。。我都晕了,最后阿错上线了,一脚踢出了我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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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月19日晚,李天在群里提到这事,并提到月某自称非得讨个说法,于是我说,那由她进群来对质吧。于是她就和萤火虫进群来了。
  因为当时大肠世家也在场,而对质的那句话的引线就是大肠世家,于是当时就在群里跟大肠说了句,希望看到对质的话时,保持沉默——这就是月某在这个帖子里指责我不征求她的意见反而去征求大肠世家的起因。
  呵,既然要来和我公开对质,拿私下的话公开作我的“罪状”,却不允许我把“犯罪现场”列出,这是什么逻辑?
  
  至于对质过程,先在群里,月某挨骂时,变成了我伙同大肠来欺负他——奇怪的是,进群对质是她自己选择的,我又未和大肠此前私下说过任何一句关于这次风波的话,反过来月某对我进行辱骂,而我的回复是,对质就对质,说事就说事,请不要拿男女关系来骂人,如果我回你一句,你是女子,自然更吃亏。
  中间群管理狗剩把她踢了出去,同时也把我踢出去。进去后,我很愤怒的骂了拉我进群的困仔一声“滚”,呵,月某也认作是我骂他了。
  而后困仔另开了个临时对话组,在几个见证人面前,把那句“诬陷”他的话,掰了个一清二楚。“诬陷”案的最后,月某的结论是:
  在我指出是当她是朋友,所以才直言她想回帖讽刺大肠的想法不当的那句话“你的话也太重了”;
  “你现在的行为是恶意的,之前不是的”——阿弥陀佛,终于“诬陷”罪不成立了;
  “你扯上别人来骂我就是你不对”——我再度无语片刻,对质时大肠不巧也在场,变成了我扯上他了……
  
  10,这起“诬陷”案,在6月20日凌晨1点左右已经辨析得一清二楚。
  没想到,在月某的个人空间里,她的陈述和上面却又变化巨大了。
  
27#
发表于 2009-10-5 03:04:03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上面“对质”前因后果上可以看出,此前关于她对大肠世家的看法,直到对质时,她与我的私下聊天记录才因此公开,而被公开的起因就是她在论坛上以私下聊天之间的一句话作为罪状来控诉——如无此控诉指责,事情最多也就终止在所谓的“内定”争议上,何干聊天中的“积怨”一语?

上帖的结论——“在我指出是当她是朋友,所以才直言她想回帖讽刺大肠的想法不当的那句话‘你的话也太重了’”
即直言如果去讽刺大肠的那个公开说明“洞”字失误帖,就成了“揪积怨”的话
这句话“水儿”(即月某)的感觉是“话太重”,而某当日是当作朋友而直言的,且亦直言大肠以前骂她不对,作为朋友,不偏心、“友直”不为错吧?——大概错在某把她当成朋友了
但不管怎样,“之前(的行为)不是(恶意)的”,这点她终于承认了,好吧,我的所谓“套”她的话,终于也可以洗刷了——当日都根本是坦诚相待的,不想过后都变成了居心叵测了
至于所谓的恶意“你扯上别人来骂我就是你不对”,在月某公开指责我之前、对质之前,骂她的人根本不知道她和我之间的私下聊天——不然,也不会出现对质过程中那人勃然大怒而骂她的情形了——而我担心出现这一局面而提前有言了,对质的时机又是你选的,何来我“扯上别人”?
28#
发表于 2009-10-5 03:04:10 |显示全部楼层
在某人的朋友杂谈、雅座、某都等论坛四处传播月某的帖子之时,某并不知晓。一位至今不知是谁的id,在上面天涯杂谈的帖子下跟了一帖:

[size=-1]作者:无事生非321 回复日期:2007-6-28 4:09:09 
   此事涉及到的几位人士,某正好全部认识。实情并不全部如此。大家朋友一场,由一些误会引起了不快,所诉文字必定有些偏激,本在情理之中。
   不知楼主有没有经过作者本人的允许转载此文章? 如果是得到了作者的首肯,那么某将直接从好友名单里拉黑作者;如果没有,不知楼主此为何居心?
   这篇文章,本是作者本人的类似于日记的行文,楼主竟然悬贴示众,做法是否欠妥?

[ 本帖最后由 光明左使 于 2009-10-5 03:09 编辑 ]
29#
发表于 2009-10-5 03:32: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即便某人又在暗地里掀风鼓浪而四处发帖,做背后的推手,但事件直接发生地却蓄意回避了,某最后留存两帖于事件发生地:

发表于 2007-9-1 13:54 | 只看该作者
暑假将结束。一事由此而起,亦应由此而结。

立此存照: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42454.shtml


补充几句话:

1,事情其实是两件事:“内定论”和“私怨说”。

2,与某人在群里的论战是“内定论”。在26楼之前,群中无任何涉及私怨说的话题。如果公开找我算帐,应找的是“内定论”对你的“诬陷”而非“私怨说”,后者是私下当面的批评,何来“诬告陷害”。不抓公开的争论话语,却拿根本是私下的话语来公开指责定罪,却又反过来指责我不该对质时公开聊天记录来辩护。笑,搅浑水的招数,尽量还是不要使的好。

3,“大约意思是说我怨恨评委,发贴子攻击槐花,说大家在群里都这样说,这下我可晕了,我第一个想问的就是光明左使其人”,我很奇怪的是,是谁在给你传话我不关心,但我很奇怪你怎么这么主动的把这“474帖”和“用此马甲揪积怨”联系起来。我更奇怪的是,为何这么“证据确凿”的来找我要说法,这个一直是私下的“马甲揪积怨”的批评在此之前,一直未曾在群中出现过,他/她是如何传过去让你言之凿凿的474都拉了出来?

4,当日在临时群里的对质,事情已经说得很清楚,自己也已经给了我评判,说我当日私下对你的评判“不是恶意”的,我不知你出于何种心理,在自己的qq空间里又回避我是否在群里“诬陷”你,却继续把我如此描绘。

5,你在私人空间里表示都不想说了,这位居士,自然是有权限访问或有联系能访问你个人空间的了,不过,我很奇怪,在天涯杂谈和雅座辛苦转帖的这位“青莲居士123”是如何知道我的网下生活的。

6,我想,能去你个人空间的,和联坛联系的还是有不少人。雅座的转帖,在我得知此事之前,已被删除了(通过查这位居士的发表论题知道雅座有);某都的转帖,已经屏蔽了——这两个地方,自然,我是没这权限或关系搞“一手遮天”的。

7,我很奇怪,你的帖子里不止一个地方提到“槐花”,为这位转帖辛苦人,为何不利利索索的帖来槐花公社——难道,也知道,谎言害怕知情人么?


----------第1帖---------------

发表于 2007-9-1 14: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转帖人在天涯发帖后,就不吭一声了。我很感谢他让我有机会得知我在某人空间里的“行径”描写,也感谢他让我有机会跟帖为自己辩护,说明事情经过。

事情经过既然已经说完,当告一段落了。月某如觉得有需要补充的,自可回帖,只是希望能有凭据的进行说话。

over一下先。

---------------第2帖-------------------

http://www.yingbeifang.com/viewt ... page%3D1&page=2

这些事情,过去之后,某从来懒得主动提起,一则隐恶扬善,二则多少算是失去了本无芥蒂的聊友。
可惜总有些推手念念不忘,甚至不惜鼓动对网络联坛并不熟悉的人
30#
发表于 2009-10-5 23:31:31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的这段前几天委婉的用短信方式给你的话是对你的最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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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在msn说了自己上网较少,想找你这位“老友”再了解,这笔触还要继续,继续在这里开帖

看下你继续的这章,上面这桩事的起源之别,相差何大?管中窥豹,前面的评判首先就有差了!


再看你写的这帖子,对于事情的经过,是非不分,情节干瘪,对于人物,反而肆意扭曲,甚至污人女孩儿清名,枉自自称50多岁,与那个书童何异?就不怕冲撞了头顶三尺神灵?

对于世风,对照前面的这些帖子,有何颜面侈谈?

望你三思,尽快纠正前面帖子中的污笔恶辞,别因听信一面之词而堕于拔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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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的这章”,指的是北国变更联赛事一章,特此说明

至于槐花这一桩,某也提前把当日所有帖子关于事情真相都转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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