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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35:51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盖一鸣 于 2007-11-20 18:11 发表


同意老兄关于雅俗的辨正观点,只是于楼主此篇,这个观点似乎不能为之解释。楼主的本意是要为板凳鸣不平,那就应当和板凳处在同一位置去表达,这样的角度或许更更引起读者的共鸣,而事实上楼主是采取了俯视的 ...


盖兄言之有理,学习!
他家自有风月在,何须寻我问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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