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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 一 条 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 二 条 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第 三 条 结构对应。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
第 四 条 节律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也可以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
第 五 条 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 六 条 形对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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