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英国媒体报道,在英国富裕小镇米尔福德,汇丰银行一台ATM机发生故障,在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此消息不胫而走之后,闻讯赶来的人在ATM机前排起了长队,在两小时的故障时间里,共有200名顾客取走现金,有人甚至取走了数千英镑。
这事如果发生在中国,银行肯定会急忙发布“通缉令”,责令这些多取钱的储户在规定时间内,把多取的钱归还到银行规定的地点。但令人惊讶的是,该银行的一位发言人却称:“机器的分发功能出错了,我们不会要求顾客返还现金,这当然不是顾客的责任。”
并非法律“不给力”
在英国,储户利用ATM机故障多取钱,果真不用还钱吗?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弟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汇丰银行表示顾客不必还钱,但这并不表示英国储户可以理所当然地拥有因为机器故障而多取的钱,因为这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如果银行愿意,还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储户归还多取的钱。
王全弟告诉记者,在英美法系中,法律不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将契约作为一切物权的基础。因此,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明确的不当得利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吸收了“损人利己乃违反衡平”原则,默认了利益受损方的“申请返还权”。而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我国的社会主义法系的规定更偏向于大陆法系,即基于物权行为独立性的理论,规定不论是善意和恶意的不当得利,都应该返还。
据报道,为了在第一时间阻止得到消息的储户前来“赚外快”,英国警方在关闭故障机器时,还特意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如果你故意从银行自动提款机中多取钱,那么银行可能会以欺诈罪追究你的责任。”
由此可见,尽管法律体系不同,但无论在中国还是英国,法律都不会对利用ATM机故障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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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偿失 放弃追索
既然汇丰银行本可以要回自己的损失,但为什么他们却大度地放弃了呢?
英国著名律师John Wadham认为,这起事件中,单一账户的取现限额为300英镑,而当天又有200多位顾客取钱,如果银行真的要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其诉讼成本会相当大,有可能追讨回来的损失还不及诉讼花费的各种费用。更何况,在没有明确“不当得利”规定的英国,法院判决这类案件还要考虑到各方面的主客观因素,银行打赢官司并非一定是板上钉钉的事。而且这类案件一旦引起媒体和公众注意,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损害银行的公众形象。但假如银行借这个机会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免于追求储户责任的话,则无形之中提升了自己在公众心中的形象。由于涉案金额并不是太大,因此权衡利弊得失后,汇丰银行最终放弃了“申请返还权”。
事实上,英国此前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件,最终大都以银行不追究储户责任结束。类似这种由于自身出错导致客户不当得利,但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而自行承担损失的情况在其他行业也并不少见。
国内银行霸道底气何来
作为常年运作的复杂机器,ATM机或多或少存在出现故障的概率,这一点,中英两国并无不同。同样无异的还有人性中贪婪的因素,无论是英国人还是中国人,面对ATM机故障导致的意外财富,都很少有人能经得住诱惑考验。
但两国的法律规定却有所不同,在英国,银行只能以欺诈罪追究顾客民事责任,而且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打得赢。在“民不举,官不究”的民商事私法领域,政府机关也不会替银行强出头;但在中国,银行不但能以“不当得利”起诉顾客,还能以盗窃罪追究顾客刑事责任。尤其是2006年“许霆案”发生后,给公众留下了“银行出错多给钱,顾客反而要获刑”的可怕印象。且不说利用ATM机故障多取钱究竟属于不当得利还是盗窃行为在司法界本来就存在很大争议,而且在舆论压力下,许霆的量刑从无期徒刑到5年之间的巨大转变也让人产生了不小的疑惑。毕竟,在法治语境下,强者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但在中国,弱势顾客却往往要承担比强势银行更多的责任。这就给国内银行的霸道提供了更多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