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联”就是楹联。但近年来发现有少数楹联作者在其作品中把“楹联”简称为“楹”,把“楹苑”、“楹坛”、“楹X”作为名词等使用,分别与“联坛”、“联苑”、“XX”相对。在本地联坛,有反对派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楹联”不能称“楹”,这样做(用“楹苑”
“楹坛”等入诗入联)是“滥用词语”。(见2006年《海丰文艺》楹联精品刍议)也有人认为“楹”是借代楹联的,并且这种情况“各地联文屡见不鲜”,不足为怪。但只是为避免“楹”与“联”相对合掌之嫌,应莫用,除非“特殊情况”。(见2007年《海丰文学》浅评楹联精品刍议)两种意见引起大家讨论,且一时争论不休,颇有点“百家争鸣”的状况。
对此,笔者也一直持否定态度。不过,对前一种意见,笔者认为,使用“楹苑”、“楹坛”、“楹X”与“联坛”、“联苑”、“XX”相对,这不是滥用词语的问题,而是杜撰,是生造词语。生造出“楹苑”等,还是要拿来和“联坛“等相对,以致形式上又犯了合掌之忌,一错再错也。对后一种说法,本人愚见:“楹”绝不可借代“楹联”。之所以不可,是因为:楹,柱也。唐代大文学家韩愈所说“是所谓诘匠氏之栰代楹”之“楹”是也(《进而解》)。而正是由两个意义迥然相异的名词构成的偏正式合成名词。我们不能以偏代正,以偏概全而不合汉语规范。要是“楹”可代“楹联”,可就“精彩”了——那么,“壁”就可代“壁报、壁画、壁灯”,“窗”就可代“窗帘、窗花、窗纱”,“手”就可代“手表、手套,手环”等等了,岂非乱了套?岂非闹笑话?又,借代本是修辞学上的一种辞格,是汉语言上的艺术换名,是有一定的意蕴情趣的美称,是视频的调味剂,是令人眼前一亮的一道丽景。如“红领巾”借代“少先队员”,“诸葛亮”借代“很有智慧的人”。而“楹”若硬借代“楹联”,不但产生歧义,而且味同嚼蜡,毫无艺术意蕴可言,故曰“不可”,即使强调任何“特殊情况”也不可。文字割爱总比保留错误合算。可不是吗?假如有谁说:“最近我做了好些楹”,“西湖岳王庙好楹不少”,我们听了会莫名其妙,或者觉得好笑。他应该说“最近我做了好些联”,“西湖岳王庙好联不少”才对。
至于说,“楹苑”对“联坛”或“楹坛”对“联苑”等,“各地联文屡见不鲜”,恕在下少见多怪——本文开头已指出此乃“少数作者”所为,我还发现楹联高手大家是没有一人在这“少数作者”之内的,而即便“各地联文屡见不鲜”,亦应属以讹传讹,各地屡见的就全是对的么?我们可不能以“各地屡见”而贸然作出意思为肯定的判断。毒奶粉不是曾“各地屡见”么?环境污染不是还“各地屡见”么?
鉴于目前这种以“楹”代联的情况并非绝无仅有,笔者认为有必要草此短文,以期联友们是否注意一下,厘清谬误,净化我们笼罩着神韵的联坛。忽然想起今年二月,市楹联学会在甲子宣告成立,大会主席台侧的“楹构千家屋,联怡百姓情”一联,就同上文所引的韩愈文句一样在客观上很明确地指出“楹”是构建房屋用的柱子,与“联”意义风马牛不相及。这里,“楹”和“联”是可对的,自然不算合掌。但有人说,这样一来,上下联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了,这是该联不足处。其实不然。作者把“楹联”二字拆开冠首之后,上下联分别道出了人民大众的生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算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吧。——这就是对联!同理,另一位作者所撰的大会台联“楹柱栋梁尽取南山嘉木;联词诗赋乃为华夏正声”也属佳联妙对。 |